【共同社3月14日電】日本政府14日在內閣會議上敲定了修改性犯罪規定的《刑法》等修正案。有關強制性交罪等的“暴行或脅迫”等處罰條件,改為使對方處於難以表達不同意態度的狀態。罪名也從強制性交罪改為“不同意性交罪”。有關性行為,視為可由自主意願決定的“性交同意年齡”從13歲上調至16歲,並新設拍攝性部位和內衣罪。修正案力爭在本屆國會上獲得通過。

  新的處罰條件是“不同意態度的形成、表明、完成”中某一項難以實現的狀態。為明確處罰範圍,將具體舉例作為處罰條件的8項行為與狀態。現行條件表達模糊,也被指判斷存在差異。通過修改,以往不被視作犯罪的行為也可能遭到處罰。

  修正案中,強制和准強制性交、強制和准強制猥褻罪將各自合併,改為“不同意性交罪”、“不同意猥褻罪”。修正案獲得通過後,公佈起20天後將施行。

  8項行為與狀態是指暴行或脅迫、攝取酒精或藥物、因經濟或社會關係的影響力等,適用例如上司和部下等關係的濫用、突然被襲而無法表達不同意態度的情況。8項以外的“其他類似行為”也留下處罰餘地。

  修正案上調性交同意年齡,與未滿16歲者發生性行為將受到處罰。年齡相近者之間的行為不受處罰,對13至15歲人群,若加害者年長5歲以上則為處罰對象。(完)